低压配电室设计规范要求一. 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,应符合下列要求:1 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,应符合下列要求:1)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:2)应方便进出线:3)应方便低压配电设计规范(GB50054-95) 第一章总则第1.0.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。做到保障人身安全、配电可靠、电能质量合格、节约电能、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和
+﹏+ 1.0.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交流、工频1000V 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。1.0.3 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2术语2.0.1 预期接触电压人或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—2011[参考].pdf,低压配电设计规范(GB50054—2011 ) 1 总则1.0.1 为使低压配电设中,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、节约能源、技术先进、
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的内容摘要:低压配电室设计规范要求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,应符合下列要求:1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,应符合下列要求:1)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;2)应方便进出线;3)应1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(GB500542011)1 总则1.0.1为使低压配电设中,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、节约能源、技术先进、功能完善、经济合理、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,
《低压配电设计规范》GB50054-2011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《二OC一〜二OC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、修改计划的通知》建标【2002】85号)的要求,由中机中电设现批准《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 50049—2011,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7.2.4、7.4.7、21.1.5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原《
现批准《锅炉房设计标准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 50041-2020,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3.0.4、4.1.3、6.1.5、6.1.9、7.0.3、13.2.21、13.3.13、15.1.1、15《低压配电设计规范》GB 500542011第5.2.11条:当TN系统相导体与无等电位联结作用的地之间发生接地故障时,为使保护导体和与之连接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对地电压不超过50V,其接地电